上海师范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办法的公告

2020-04-05 18:59 播音主持艺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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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后期金牌制作人 杨理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部署做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视频会议精神,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办法进行调整,采用:提交视频作品进行初试;高考后二周内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的办法。具体方案如下:


▍考生报名


符合报考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舞蹈学、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条件部分省市的考生,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安装“小艺帮”APP,苹果用户可从Appstore搜索“小艺帮”下载APP,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0元/人)和考试费(50元/科目)。


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25日。


▍初试提交视频作品


报名成功的考生,通过小艺帮APP,进行视频作品拍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视频。视频拍摄内容与要求详见下文。


视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6日。


▍网络远程复试


经学校对视频作品审核评分通过的考生,高考后二周内接受学校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名单和时间安排等,请关注学校招生网)。


▍咨询电话


如需帮助和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021-64322695


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

艺术类专业校考视频材料拍摄办法和要求


(一)模拟视频录制。为方便考生熟悉视频录制流程及要求,考生在“小艺帮”APP完成报名并缴费后,可进行模拟视频录制,模拟视频录制没有时间和次数限制。


(二)正式视频录制(仅一次)。考试时,考生一律不许化妆在摄像时采用普通摄像模式,不得加美颜滤镜。选择考试开始后,系统开始计时。考生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所报专业全部考试科目的视频录制和提交。系统允许考生每个科目进行三次视频录制,录制结束选择其中一个上传。


(三)正式视频录制中除自我介绍环节外,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有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及任何其他人员等),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并取消考试成绩。


(四)正式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录制时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建议连接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功能。为保证视频录制效果,建议由他人协助并使用手机支架、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


(五)诚信考试:艺术类校考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与考试要求,诚信应考。如果存在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报考生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

考试提交视频内容


视频1:自我介绍,诚信承诺。


视频时长:2分钟内。

      

考生拿好身份证,对着视频镜头作自我介绍(姓名、出生年月、身高、体重和在读学校,之后把身份证的正面对准镜头3秒钟左右。以肩部以上镜头为主(特写),然后双手垂直放在身体两旁,全身正面、侧面站立镜头。

朗读以下内容:我保证本人所提供的各项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自觉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诚信考试,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理。承诺人:***(读自己姓名)。


视频2:自备稿件。


视频时长:2分钟内。


考生把最拿手的小说、故事、散文、寓言等任选一段录制视频,要求用标准的普通话。以腰部以上镜头为主(中景或全景,也可以两者兼有)。


视频3:歌曲演唱。


视频时长:2分钟内。


考生把最拿手的歌曲演唱一段,不要伴奏,清唱。以腰部以上镜头为主(中景或全景,也可以两者兼有)。


视频4:模拟主持。


视频时长:2分钟内。


考生根据当下全国最关心的热点话题,做一档主持节目。以全身镜头为主(全景)。


2020年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1.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者的艺术类考生;

2. 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同时具备良好心理素质。

▍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备注:

1、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学年通过自愿签订书面协议还将收取课程教学之外部分实践、见习费4000元;

2、学校将根据专业考试后生源情况,确定校考地区具体招生人数;具体的招生地区和计划数,以各省(市)高考填报志愿计划书公布人数为准。

3、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北考生,仅需参加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

▍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方法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根据教育部、上海市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工作部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2020年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按《上海师范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办法的公告》执行。

▍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如全部投档),按学校校考专业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校考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艺术类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和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021-64322204

▍联系地址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4322695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影视传媒学院咨询电话: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021-64322031、64323839
影视传媒学院网址:http://xiejin.shnu.edu.cn/

▍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招生规定有变化时,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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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来源上海师范大学,
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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