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承认统考院校最新汇总

2023-06-29 04:00 播音主持艺考网 艺考日常
以下内容是截止2023年6月27日前承认统考院校汇总。(内容系人工整理,如有纰漏,欢迎大家留言或私信补充。)
 
武汉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西北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沈阳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信阳师范学院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如下规则录取(在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如下规则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南昌大学
 
招生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计划招生73人。
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声乐)仅招收声乐方向(声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学(各器乐方向)仅招收器乐方向(器乐为主项)且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体器乐种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一)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绘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2.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和舞蹈学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进档考生省统考小专业成绩(音乐学类专业的小专业成绩为声乐或器乐面试成绩,舞蹈学类专业的小成绩为舞蹈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舞蹈学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50名(含)以内;音乐学(声乐方向)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内;音乐学(钢琴方向)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50名(含)以内;音乐学(各器乐方向)其他类别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6名(含)以内。(以上小专业名次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
(二)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1)设计学类和绘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2)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舞蹈学、表演[表演、表演(茶艺)]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许昌学院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录取过程中,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按生源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的投档排序成绩择优录取。
6.体育教育专业: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70%]。
以上各专业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东财经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术科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该专业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基础上,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考生投档总分的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联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西南大学
 
招生专业:
 
202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公费师范生)、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演唱演奏方向)、舞蹈学,总计划共722名。
录取原则:
 
河南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类别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专业要求见本简章第二部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各省可能因为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东北师范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4.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华中科技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1)我校2023年不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陕西师范大学
 
招生专业及录取原则:
 
河北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含舞蹈学、音乐学、设计学类、动画、书法学、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对于舞蹈学、音乐学、设计学类、动画、书法学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对于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戏剧影视文学(中外合作办学))
2.对于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已投档范围内,依据文化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华中师范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为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专业统考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 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和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则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北京体育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市为一批线或一段线)的情况下,依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江西师范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西省以外招生省份的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方向)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审、体检及专业统考(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贵州民族大学
 
招生专业:
 
1.音乐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音乐学普修、民族音乐学)
2.音乐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声乐、器乐、作曲)
3.舞蹈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4.舞蹈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5.美术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中国画、油画、版画)
6.环境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7.产品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8.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9.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0.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1.动画(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2.书法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3.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4.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5.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6.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录取原则:
1.所有艺术类专业均认可生源省(区、市)相应的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广州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一)内地考生
1.依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按相关(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规则执行。
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相关类别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执行。
3.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4. 对广东省艺术类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日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二)港澳台地区考生
1.考生须取得广州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术科校考考试合格证及文化分达到港澳台联招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方能报考广州大学
2.对港澳台联招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粤语)专业的投档依港澳台联招得投档原则进行。按广州大学综合排位分高低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 60%,术科分占 40%,合成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校考成绩×2.5×40%专业。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中原工学院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注: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以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下达为准。
录取原则:
1.考生须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者试或联考(以下简称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过线方可报考。使用各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计算综合成绩,各专业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若生源省份规定了各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该排序原则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以下我校投档排序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宁夏大学
 
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结果为准。
录取原则: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2、综合成绩按高考成绩占30%、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3、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4、考生艺术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2、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3、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的规定。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面向的招生省(区、市)艺术类各专业招生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统(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执行各省招办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规则,以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涉及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书法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文化分居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专业分居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艺术学院
 
招生专业及录取原则:
 
湖南师范大学
招生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录取原则: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咸阳师范学院
招生专业:
注:
1.标注“S”的为师范类专业;
2.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对各省(市)、自治区依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投档进我校的、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1.除播音与主持艺术外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对于严格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生源省份,录取时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科类排序录取;未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生源省份,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一排序录取。
 

武汉体育学院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拟向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等省招生,具体专业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2023年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录取规则:
(一)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区、市),按相关省(区、市)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二)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区、市),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招生专业:

 

2023年我院艺术类招收书法学、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六个本科专业。

 

录取原则:

 

学院2023年各省份各专业专业课成绩均承认各省统一“省统考”、“ 省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

 

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按照考生位次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有特定录取要求的省份,按照当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则执行。

 

郑州科技学院

 

招生专业:

 

 

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专业: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原则:
1.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安徽、浙江、山东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江苏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深圳大学
 
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
1.表演(影视戏剧)专业在广东省按校考方式招生,其他各专业均在各招生省市按统考方式招生。
2.如招生省份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或艺术历史(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录取原则: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在广东、福建、湖北、湖南、重庆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安徽、黑龙江、四川为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录取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专业时认可全国性高考加分,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按平行志愿方式、且按专业计划数1:1出档的考生,服从调剂、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规则和体检要求,我校不退档。
设计学类、美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表演、音乐学各专业: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省以投档总分(排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省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 录取。
曲靖师范学院
招生专业及计划:

录取原则: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新高考录取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统一使用各招生省份统考(联考)专业测试合格成绩且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招生省份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是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不含照顾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不含照顾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考生文化成绩(不含照顾分)和专业测试成绩都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不含照顾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不含照顾分)还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序择优录取;若所有科目分值再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5.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排序规则是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分数控制线,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不含照顾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不含照顾分)还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序择优录取;若所有科目分值再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考试要求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南宁师范大学
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共11个,包括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各专业招生省份、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辽宁大学
招生专业:

注: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开设校考,校考具体安排详见《辽宁大学2023年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校考安排公告》。

 

齐齐哈尔大学
招生专业及范围:
注:各专业在招生省份均使用统考成绩录取,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招生专业及范围
视觉传达设计:广西、河北、河南、山东、湖南、云南、海南等。
产品设计:广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南、四川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西、河南、山东、湖南等。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广西、山东、河北、贵州等。
有关说明:
2023年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不单独组织专业面试。我校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或者校际联考的身体条件认定结果和投档规则,不以身体条件不合格为由退档考生。
 
厦门理工学院
统考招生专业及范围:
备注:
1.以上招生专业在各省对应的统考或联考类别不完全相同,具体以各省考试院规定为准;
2.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省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3.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所在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布为准。
广州体育学院
仅省统考的招生专业:
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参加各省的省级统考即可,我校不组织校考。仅限各专业表中所列省份考生报考。省统考科类和子科类以各省审核通过为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及省统考科类对应信息表

录取原则:
(一)录取条件
1.考生符合普通高考艺术类报名考试条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外)。专业考试合格证按不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 4 倍发放。
3.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4.凡报考我校表演(时尚表演)专业考生必须符合我校表演(时尚表演)专业形体要求报考条件,如不符合将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录取办法
1.舞蹈表演专业(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大众艺术体操)、表演专业(时尚表演、武术表演)
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如果合成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高考文化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
合成总分=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3+专业考试实际成绩/ 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7
2.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后,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综合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按照各省规定计算。
 
三亚学院
招生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录取原则:
承认生源地专业统考、联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 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 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辽宁科技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投档条件。
长沙学院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成绩直接采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联考)成绩。
2.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文化成绩无单科最低分限制。
3.我校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考投档录取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采取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生源所在省份要求以学校投档规则录取,则参照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录取办法执行,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渤海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属本省统考(校际联考)范围内的,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本科专业省统考(校际联考)并成绩合格。各省具体说明如下:
辽宁省: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辽宁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辽宁省无省统考,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河北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河北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山东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山西师范大学
 
招生专业:
 
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表演、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专业面向山西省进行招生。书法学专业面向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进行招生。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山西省、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进行招生。
 
录取原则:
 
(一)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须同时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
(二)我校使用生源地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山西省所有报考我校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关专业山西省统考,所有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关专业山西省联考;河北省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河北省校级联考;山东省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山东省统考;河南省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河南省统考;甘肃省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甘肃省书法学专业省统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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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来源高考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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