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2021年各播音主持院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1-06-01 18:16 播音主持艺考网 艺考日常

 

临近高考,很多同学都在问文化要多少分才能录取?同学们可以根据各院校的录取规则结合往年的录取分数就可以换算得到相应的文化分数。

中国传媒大学

录取规则:
各专业以专业排名、文化折算比值和专业折算比值为依据进行录取。其中,文化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一本线为广东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专业折算比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总分÷该专业合格分数线。
1.按专业排名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画(游戏艺术方向)专业,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6且不低于艺术类省控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排名择优录取。专业排名相同,按文化比值择优录取。
2.按综合分排名录取。环境设计(光影空间艺术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专业,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75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折算比值+专业折算比值)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3.按文化比值排名录取。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像与网络视频方向)最低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95,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与智能媒体设计方向)最低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95,艺术与科技(数字娱乐方向)最低文化折算比值达到0.9的情况下,按文化折算比值择优录取。文化比值相同,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35%。
中央戏剧学院
录取原则:
(1)录取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
(2)我院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3)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4)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按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划定。
录取分数线划定办法: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合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舞台技术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拓展阅读:重磅!中国传媒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公告已发布!

中央戏剧学院

拓展阅读:艺考生注意:中央戏剧学院2021年招生考试简章发布!2月15日报名!

北京电影学院

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跨媒体艺术、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 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中华女子学院

录取原则
(一)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1.平行志愿省份
投档比例为1:1,院校录取规则与省内投档规则相同。
2.非平行志愿省份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350分)
(三)表演专业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1.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
综合分计算方法与省招办投档规则一致。对于省招办有统一投档规则,同时也允许院校提出自己规则的,我校按照省招办统一规定执行,不再另做规定。
2.无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
综合分=统联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拓展阅读:中华女子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须统考成绩合格;
2、校考专业分最终满分值300分:复试合格成绩+三试成绩;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拓展阅读: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上海戏剧学院

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关于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相关规定,我校自主划定各专业(招考方向)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省份规定执行)。校考合格(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80%。绘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75%。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要求考生文化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85%。
录取相关情况说明
1.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关于“一本线”的说明:对于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视为当年该省的本科“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其他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2.各专业(招考方向)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任一单科或项目不得缺考或零分。
3.报考两个校考类专业(招考方向)且均校考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4.在各专业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依次、逐项比较高考文化成绩比值(成绩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均折算成 150 分制。
拓展阅读:上海戏剧学院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上海师范大学

录取规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校考和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如全部投档),其录取方法为:
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参照专业成绩,各专业类别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0
编导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
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
拓展阅读:上海师范大学发布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苏州大学

录取规则:
采用校考成绩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课总分*100+文化课成绩/生源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10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另我校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后,进档后给予综合成绩加10分的优惠。
注:艺术类文化课成绩与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线均按满分750分折算。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执行相应科类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拓展阅读:苏州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

录取原则:
1.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美术学(师范方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规则: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60%+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2.5×40%。
2.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录取规则: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
录取规则: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拓展阅读:《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

拓展阅读:《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https://zhaosheng.nua.edu.cn/_upload/article/files/f7/fa/510e33634d23ab723fb530b193fc/df5cc3db-917f-441e-828a-ab054bf9d032.pdf

南京传媒学院

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以下校考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策划与编剧)、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等7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以下校考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表演、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音乐表演(流行演唱)、录音艺术、表演(服装表演)、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等14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如投放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如下:
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如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成绩未作明确要求的,投档成绩参照我校校考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
2.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新媒体艺术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相关录取原则与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浙江传媒学院

录取办法:
1.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通过该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按照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表演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各专业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3.文化折算分计算方式: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线为准。广东一本线为广东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4.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40%+文化折算分×60%。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音乐表演(器乐)招生器种为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6.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7.我校2021年实行全国计划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专业(方向),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8.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021年实行全国计划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计划专业认可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美劳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9.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10.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1.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章程》为准。
1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拓展阅读:浙江传媒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河北传媒学院

录取原则:
(一)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二)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漫画、绘画、新媒体艺术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四)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录取原则:使用河北省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按河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五)河北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河北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照河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六)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等专业使用山东省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按照山东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为准。
拓展阅读:《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http://zs.hebic.cn/bkzn/2021/0116/2854.html

 

山东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中国画、绘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拓展阅读: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简章来了!

广西艺术学院

录取规则: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区外(外省)艺术类本科美术理论类、美术设计类、书法类、广编类、戏文类专业招生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其它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专业: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史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史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专业:文化分上线,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名,志愿优先。
其它美术设计类专业:文化分上线,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名。

吉林艺术学院

拓展阅读:重磅!吉林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已发布!

内蒙古艺术学院

录取原则:
(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12.美术设计类的部分专业(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艺术设计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音乐表演声乐、器乐类各专业方向,(不包含本章程下述15条.16条所列专业)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音乐表演(长调)、音乐表演(呼麦)、音乐表演(马头琴含潮尔琴)、音乐表演(大马头琴)、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学(呼伦贝尔民歌),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音乐学(音乐教育)使用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8.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9.舞蹈表演、舞蹈学的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2.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外语单科成绩85分(含)以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考生:
23.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单科成绩要求均与内蒙古自治区相同。
24.美术设计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区统考成绩录取。
25.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规则与内蒙古自治区各专业录取规则相同。
五、体检及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26.体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7.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82米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28.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得录取到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美术设计类专业。
拓展阅读:《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https://zs.imac.edu.cn/html-zs/zszcjzsjh/20210517/14050.shtml

广西艺术学院

 

拓展阅读: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大连艺术学院
录取办法
(一)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二)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的省份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只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报考。其他考生只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者报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流行音乐、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表演、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 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 1(综合分 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 1 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 音乐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分 2(综合分 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 2 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的所有考生按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辽宁省本科批艺术类所有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拓展阅读:2021年大连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云南艺术学院

录取办法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如有省区对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按照该省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和录取办法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音乐学(师范类)和美术学(师范类)专业仅面向云南省招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云南省统一划定的相应科类的文化分数线执行。
(三)云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外省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如有省区对投档方式另有要求,按照该省规定执行。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我校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拓展阅读: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新疆艺术学院

拓展阅读: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山西传媒学院

 

 

四川传媒学院

 

录取原则:
1.参加专业校考的考生需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院;
2.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的各相关艺体类专业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院; 
3.各专业对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导表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新媒体导演方向)、电影学、艺术管理等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分文理科的省份直接按文化成绩综合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按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科目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其余艺体类专业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科目排序,择优录取;
(3)四川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你还想了解哪所院校的录取规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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