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及录取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0-07-25 17:56 播音主持艺考网 艺考日常

 

省外考生
01
专业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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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办法
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划线其它相关规定如下↓↓↓
♪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江苏等高考改革省份),参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新疆、江苏等省份),进行折算后划线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特殊的省份,我院将根据上述省份有关规定合理划定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将分文理科划定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去小数取整)
♪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于分文理科省份的双上线考生,我院将对艺术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艺术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术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 对个别专业自划线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而生源省份对该专业自划线有要求和硬性规定的,我院将严格遵照执行
♪ 山东、广东两省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机构划定的该类专业高考文化最低控制线。山东省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机构划定的该类专业高考文化最低控制线
♪ 我院艺术类所有专业对专业及高考文化课均无相关照顾政策,但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专业除外
03
招生计划
04
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不含摄影)、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05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官网或川音招生信息网(https://zsw.sccm.cn)查询录取结果。
四川省考生
01
专业成绩
填报我院艺术类各专业高考志愿的四川省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统一组织的该类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线
02
招生计划
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报《2020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03
各专业类别高考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各专业类别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04
录取规则
1、普通类本科专业(文化产业管理)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本科专业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
♪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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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eea.cn/)或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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